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即日起依法强化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新入网用户,在我公司各类营业网点(含网上营业厅、授权代理网点等)办理卫星电话入网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政企单位客户统一办理入网手续的,还需同时提供政企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单位责任人、经办人、使用人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登记。对于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我公司将不提供相应服务。
二、已在网用户,对使用卫星电话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政企单位客户尚未完整登记单位信息、责任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具体电话使用人身份信息的,我公司将继续通过语音、公告方式通知用户,如仍未进行实名制补登记的用户,自2016年10月15日起,我公司将依法暂停通信服务。为了不影响您的使用,请尽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机号卡至我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卫星电话用户实名信息补登记业务。
感谢广大用户理解支持,咨询电话:18981780967\13678173527\028-87788645
特此公告。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