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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总则

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 特大通信事故;

•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 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 工作原则——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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